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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34名)

发布:2019-07-09 13:26: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浙江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34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9时—2019年7月15日16时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学院/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党办/校办/港澳台办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学校行政事务、对外联络与来访接待工作;需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研究生工作部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研究生奖助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或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发展联络处/校友办/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高校技术经纪人培训与管理、社会服务团队建设与管理、各类合同文本审核和签订、数据统计及评定考核等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审计处

管理(九级)

职员

1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审计等

审计或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宣传部

管理(九级)

职员

1

校园文化品牌建设;校园各类宣传文化活动的审批;校内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校史馆日常维护等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高校校园文化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管理(九级)

职员

1

承担巡察管理和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本科及研究生均为法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正式党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创业指导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创业联合会及各类创业社团指导;配合做好创新创业类竞赛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正式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后勤实体/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管理(九级)

职员(一)

1

负责宁大留学生公寓住宿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需入住学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英语六级及以上(分数达425分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后勤实体/饮食服务中心

管理(九级)

职员(二)

1

负责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协助主任做好饮食服务中心经营分析、成本核算等工作

食品科学与工程或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有3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古陶瓷艺术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学院日常事务、党务宣传、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等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音乐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组织党总支各类会议等党务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党日活动、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组织教职工理论学习;做好党务宣传工作;做好学院网站管理与更新;负责党务有关资料收集、汇编与档案整理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医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医学院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研究生管理工作

医学类、生物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数学与统计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学院人才引进、聘任、职称评审、进修等工作;负责教职工考勤、工作量计算、绩效工资发放等财务工作,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负责地方服务相关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1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信息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学科及学科国际交流、学位点、研究生和留学生论文等相关的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及以上(分数达425分及以上),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管理(九级)

职员(一)

1

负责本科生教务日常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管理(九级)

职员(二)

1

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科生实习实践、毕业设计等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新药技术研究院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聘任、研究生日常教务管理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党员,英语六级及以上(分数达425分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食品与药学学院(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本科的日常教务管理以及学科建设,留学生管理等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英语六级及以上(分数达425分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海洋学院(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管理(九级)

职员

1

负责学院党政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负责岗位聘任、学院会议及活动组织、校内外专家外宾接待、行政财务管理等工作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党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学工部

辅导员

新疆生辅导员

1

负责新疆籍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专业不限;本科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中共正式党员,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辅导员(专技十二级)

梅山校区男辅导员

1

男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梅山校区男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男性;中共正式党员。

辅导员(专技十二级)

留学生辅导员

1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公寓

本科及研究生均为英语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女性;中共正式党员;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辅导员(专技十二级)

女辅导员

1

女辅导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需入住女生公寓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女性;中共正式党员;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专技(十二级)

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岗

1

负责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心理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2年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一)

1

负责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承担物理学重点学科、科学研究管理等工作

物理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二)

1

负责学院X射线粉末衍射仪、表面形貌与成分分析测试系统和综合物性分析系统等大型仪器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协助实验教学、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

物理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医学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

2

屏障环境动物饲养管理、环境维护,动物实验技术服务

医学、生物学、畜牧学或兽医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

1

负责冲击与安全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设备购买及维护、提供设备共享与对外服务、仪器设备研制、日常行政事务及安全工作、财务事务及开放课题管理等

力学或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新药技术研究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一)

1

负责分析化学实验室管理

分析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二)

1

高场核磁共振实验室仪器的安装、调试、运行及服务管理

化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食品与药学学院(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

1

负责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及科研平台管理、实验中心大型设备的运行和管理等

食品科学与工程或化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

1

公共机房、网络、建筑学等实验室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建筑学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海运学院(宁波大学梅山校区)

专技(十二级)

实验技术

1

开设航海类专业甲类无限航区专业实验课程,承担航海类专业甲类无限航区实验实训教学和考证评估工作

本科为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专业,且研究生为交通运输工程或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注:1.中共党员、中共正式党员、各类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9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高校校园文化工作经历是指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经历;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等学生工作部门工作的经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12日9时—2019年7月15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16日9时—2019年7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各单位实验技术岗无需缴费)
  时间:2019年7月19日9时—2019年7月22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单位实验技术岗无需下载打印)
  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8月31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
  各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单位职员岗、学工部辅导员和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岗位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验技术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新疆生辅导员还须加试维吾尔语水平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周老师)
  宁波大学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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