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基本条件
虽然,近几年公务员考试热有所降温,但仍有不少毕业生会选择国考或省考,争取进入铁饭碗机关。那么,报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需要什么条件呢? 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将截取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有关报名条件供考生参考。(注:文中出现的时间为2018年浙江公务员考试要求的时间)
招考对象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在上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见各地公告。
三、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公务员对象为:
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职位1”,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四、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对象为:
本设区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户籍条件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11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不限生源和户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该县户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年龄条件
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省级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学历条件
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
在2018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在报考前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考。
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其学历与大学专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三种情况可以报考: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下达的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士兵、干部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学员。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达的函授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录取后取得学籍,并且经过军队院校函授培训合格准予毕业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学员。
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浙江省公务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专业分类按照《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工作经历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11月22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机构改革原因,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工作方案尚未确定,不可能在12月底前出公告。故此预计2019年浙江公务员报名时间:2019年3月中下旬。预计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中下旬。笔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公务员考试,对于考生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需在报考前最好充分的备考工作。以免后续时间较为紧凑。有耕耘就会有收获,助力考生实现行测、申论高分,华丽转身,实现公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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