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名)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部门选调工作人员到县府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县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选调。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3.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在县直部门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
4.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身份为公务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报名地点:县府办秘书科,联系人:吴亚鹏,联系电话:807218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
(二)资格审查。由县府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府办组织。在笔试基础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对选调人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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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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