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7人)
2018浙江财经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7人)已公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3个岗位共1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3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单独安排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应聘者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其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sgl@zufe.edu.cn。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由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名单,并择期在学校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布面试者名单。该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缴纳考试费用。
其他岗位报名及有关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9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1日-9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4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8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人数若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10,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辅导员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若不足10人,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8年10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9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两门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缺考任何科目者不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19年3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
除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专职辅导员安排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财经大学网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557368(浙江财经大学纪委)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557037(人事处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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