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考应届生报考的几种特殊情况
2018年已过半,我们即将在10月份迎来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可借助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提前备考。我们曾在前面的文章中介绍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相关政策,由于2019年的报考政策暂未公布,我们只能先参看2018年的招录公告、职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公告类信息做基本了解。通过研究去年的职位表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职位只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有的明确注明仅限当年的应届毕业生报考。由此可以看出,以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务员考试是具备很大的优势的。每年报名前,不少考生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模糊不清,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可不可以报考相应的职位?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为考生具体解释一下何为应届毕业生以及能够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几种情况,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对照自身情况,看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一、“名正言顺”的应届毕业生
提到应届毕业生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年毕业的学生,按照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和录用标准来看,2019年毕业的报考2019年的公务员考试理所应当的归属于应届毕业生。明年毕业的这批考生只要能在明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就能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尽管放心,你是完全符合条件的!
有考生问,我上学以前参加过工作,有过工作经历,那我还能算是应届毕业生吗?
有些人不明白,应届毕业生怎么还会有基层工作经历呢?这里普及一个知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是指应届生在毕业之前,曾经在在市(地)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所以这位考生就是先上班,后来又上学,确实是当年毕业,符合应届毕业生的定义条件,同时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也可以报考符合规定工作年限的职位。
二、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
不是只有考试年份毕业的,才叫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是2017年、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但是你还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户口、档案、以及组织关系没有发生转移,无论是保留在原学校,还是保留在生源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市场的,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考生没有应届毕业生这么一说,即使你是毕业当年,已经取得学历证明,虽然可以报考,但不能算是应届毕业生。
三、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他们非国内大学毕业,严格意义上讲没有纳入当年的就业计划,教育部也曾明确规定不对留学人员进行应届非应届分类。所以在早几年留学回国人员想要报考公务员考试是非常困难的。但在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中规定,2016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但公考资讯网提醒这类考生要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做学历认证,于面试前提供给招录机关相应的证明材料,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
四项目人员也就是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这类人员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如果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是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的,但要经过原单位的同意后才能报考,因为要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小编提醒考生,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于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各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政策各有不同,对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也有一些出入,具体招录要求和报考条件还是应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果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保险起见建议考生在报名的时候拨打报名网站上公布的考务咨询电话,以官方给出的解释为准。在此预祝考生能够选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岗位,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如愿成为一名公职人员!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