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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嵊泗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6人公告(一)

发布:2017-09-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浙江嵊泗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6人公告(一)发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嵊泗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公告(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优配强乡镇群团专职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和平台,加快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步伐,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嵊泗籍其他人员。
  二、选拔数额
  乡镇团委书记3名,乡镇妇联主席3名。
  三、选拔对象资格条件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资格和要求:
  1.乡镇团委书记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需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实际工作经历累计满2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实际工作经历累计满1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乡镇妇联主席
  (1)女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需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实际工作经历累计满3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党纪、政纪、团纪处分的;(4)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年度考核中有过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要求
  本次选拔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17:30,报名地点为嵊泗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者须填写《嵊泗县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推(自)荐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附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5张及电子版照片。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自荐的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公开选拔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相关原因。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不得低于选拔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拔计划名额。资格审查通过的,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方式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入围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或考察的人员,放弃相应资格的,对相关职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考察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拟选拔人选按招考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再做入职体检。
  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考察入围者中按考察表现排名进行递补,如其余考察入围者中无适岗人选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及任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嵊泗党建网、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任职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任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公开选拔任用的人员,原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变,任职后享受相应待遇;其他人员录用后,签订一年事业聘用合同,享受新录用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待遇,任相关职务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重新签订事业聘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终止事业聘用关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999(嵊泗县委组织部)、0580—5081581(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12380。
  附件:公开选拔乡镇团委书记、妇联主席推(自)荐表.doc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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