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1)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浙江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
历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答案与解析:
2017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41)
1.李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开旅行社,答应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还款,张某同意,李某拿到5万元后并没有去开旅行社而是用于购买家用电器,张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还款,李某声称还款的期限是旅行社开业后3个月,现在旅行社还没有开业自己没有还钱义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还钱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还钱
B.某还钱的期限视为已到,李某应当还钱
C.李某还钱的条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还钱
D.李某还钱的条件视为已成就,李某应当还钱
2.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3.用人机关应当在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 )日内,根据公开招聘或招聘计划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30
B.45
C.60
D.90
4.下列行政机关中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是( )。
A.福建省政府
B.厦门市政府
C.泉州市政府
D.福州市政府
5.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并得到了报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处拘役十四个月
C.王某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D.黄某在拘役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答案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在附条件中,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如果不属于将来或不是确实的事实,则不能成为期限附款。
本题中李某开旅行社的这一打算是在客观上来说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根据45条第2款可知,李某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应当还钱,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据此,新合伙人入伙时,如果原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入伙事项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无约定的,须征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答案为C。
3.答案: C
解析: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用人机关应当在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后60日内,根据公开招聘或选聘计划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4.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 73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这里所谓“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的市以及计划单列市。 据此,福建省政府、福州市(福建省省会)和厦门市(经济特区),都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只有泉州市政府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B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故本题答案选B。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