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_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3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9月14日下午16时。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公布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内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中选调,省级机关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本科为非法律专业及辅修法律专业除外)。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四)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适应机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公告公示”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www.zjfzb.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9月14日下午16时。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9月7日下午16时至9月14日24时,由省法制办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将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9月17日9时-9月18日24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时间:9月19日。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选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递补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程序。
咨询电话:0571-87052572,8705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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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内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中选调,省级机关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浙江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名。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本科为非法律专业及辅修法律专业除外)。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四)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适应机关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未满服务地或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公告公示”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www.zjfzb.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时-9月14日下午16时。报考人员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2.资格初审。9月7日下午16时至9月14日24时,由省法制办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将核减选调计划。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9月17日9时-9月18日24时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贴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照片),并准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时间:9月19日。笔试在杭州市设考点,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选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其公开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递补对象,并进行考察、体检和公示等相关程序。
咨询电话:0571-87052572,87052902。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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