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干部隐匿财产
2013年浙江公务员笔试已落下帷幕,接下来即将迎接的是面试,现在考生可以进入复习面试阶段,早一分复习,就多一分把握。面试是考生展现自我,拉开差距的大好机会。 公务员面试之战,可以说是关系到能否成“公”的决定之战,是胜利到来之前的最后战役,考生一定要尽早进行备考,做到心中有数。为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zjgwyw.org)就热点事件“干部隐匿财产”,从公务员面试考察角度模拟并全面解析,希望广大考生能从中受益。
1月16日,原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局长陶勇受贿、伪造居民身份证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除了收受回扣和受贿,身为局长的陶勇竟然利用职权为自己伪造身份证,以方便“拿回扣”和隐匿财产。对此,谈谈你得看法?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
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涉案官员及其亲属拥有“双户口”“双身份证”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拥有11套经适房的郑州“房妹”,一家人都是双户口。刚刚被披露的陕西神木“房姐”、该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都拥有双户籍、双身份证。
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双户口”的存在,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实践中的“双户口”现象,有的是微机化管理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户籍管理中的疏漏或错讹造成的。对此,在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公安部均部署开展户籍整顿工作,要求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一旦发现双重户口等问题,及时更正。
而一些人及其亲属的“双户口”,显然是人为造成的,背后隐藏的是“户籍腐败”。 同样,如果关于“房妹”“房姐”“台母”这些爆料都属实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违纪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了。司法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应将其视为举报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清楚。对于发现和暴露的“双户口”问题,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户口管理事关重大,即使是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也应追究失职责任;如果是收人钱财、故意造假,则应追究受贿及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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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隐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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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
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涉案官员及其亲属拥有“双户口”“双身份证”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拥有11套经适房的郑州“房妹”,一家人都是双户口。刚刚被披露的陕西神木“房姐”、该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都拥有双户籍、双身份证。
掩盖在双重身份下的必然是双重面孔,“双户口”的存在,使一些人成为特权公民,让他们在买房、贷款、交税、计生、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双公民”待遇,并为一些官员逃避监管、违法乱纪,甚至出逃境外提供了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因此,“双户口”的存在,是违法的,一旦发现,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其一。实践中的“双户口”现象,有的是微机化管理之前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由户籍管理中的疏漏或错讹造成的。对此,在历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公安部均部署开展户籍整顿工作,要求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一旦发现双重户口等问题,及时更正。
而一些人及其亲属的“双户口”,显然是人为造成的,背后隐藏的是“户籍腐败”。 同样,如果关于“房妹”“房姐”“台母”这些爆料都属实的话,那就不仅仅是违纪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了。司法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应将其视为举报线索,认真调查核实清楚。对于发现和暴露的“双户口”问题,必须进行倒查,看看背后是否隐藏“户籍腐败”。户口管理事关重大,即使是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也应追究失职责任;如果是收人钱财、故意造假,则应追究受贿及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举一反三,对可能隐藏未暴露“双户口”,展开进一步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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