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3)
虚假新闻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1.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任何细节的失实,都是新闻工作的失误,都是新闻工作者的耻辱。唯有传媒和传媒人自身首先明荣知耻,方能在传媒上褒荣贬耻,激浊扬清。与此同时,亟须建立长效机制,以刚性的制度防假于未然,把虚假新闻杜绝于萌芽状态。
2009年1月18、19日,《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刊登《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在索马里海域护航情况的稿件。这些稿件均为社会上所谓“自由撰稿人”个人杜撰的。两报未遵守《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擅自刊登军事新闻,也未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对稿件严格把关,致使假报道见报,并经网络转载、改编后在国内外流传,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2月20日,四川省、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分别对《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顿,并在全省通报批评。目前,两家报纸已分别刊发更正致歉声明,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辞退、停职等处理。新闻出版总署更将这一事件的造假者列入新闻从业不良行为记录数据库,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从假报道出笼,到查实处理,仅仅一个月,这在过去是很少见的。这些年,虚假的新闻报道不时冒头,而被迅即查处的,似乎只有影响过于恶劣的北京电视台“纸箱馅包子”,除了这个特例,其余的假新闻几乎都未得到及时清查和处分,甚至有很多“自生自灭”,被戳穿后,既没有追根寻源,还原事实真相和揭露造假过程,更没有对造假人与相关领导者问责,不了了之了。虚假新闻报道屡禁不止、久禁不绝,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2.刊登有关我国护航编队虚假新闻的《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已经依法得到处罚,两报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辞退或停职等处理。网络上所有这些虚假报道都已经被删除,留下的是网友们的一片嘘声。
这些嘘声嘘给谁?第一声嘘给假新闻的制造者。新闻最基本的原则就是真实,用子虚乌有的事制造新闻,既违反新闻原则也违反做人的基本道德,更触犯了相关的法律。
第二声嘘给编辑。新闻报道永远是一个寻求权威信源认定事实的过程。《深海围“鲨”》、《猎鲨行动》(《“海口”猎“鲨”》)等有关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稍一留意,就会发现许多疑问,而这么重大的军事题材文章,编辑本可以也应该向有关部门求证一下,可是我们的编辑把这一点省略了。
第三声嘘给报社有关领导,对于军事题材的报道,我国早就有明确规定:“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方针,对国家安全环境和作战对象的分析判断,部队重大工作的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必须严格执行事前送审报批制度。而我们的报社领导偏偏忘记了,既不送审,也未报批,本完全可以避免的虚假新闻就这样堂而皇之的上了我们的版面,继而被网站广泛转载,造成恶劣影响。
第四声嘘给我们所有媒体。“原来新闻可以随意制造,我们百姓还能信什么?”虚假新闻让所有媒体蒙羞。
3.中国网民数量已突破3亿,上网已经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打开电脑接收邮件、浏览信息、查阅资料等等。但是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也害人不浅,让人防不胜防。
最新的例子是2009年2月中旬吵闹的“房地产列入十大振兴规划”的假消息。消息一出,各大媒体和网站纷纷转载,股票市场的房地产板块也闻风而动。深究这一假消息的传播链条,可以看出,始作俑者还是网络。从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对成思危的采访中可以看出,成先生也是从有关网站看到这样的消息,然后在和他的学生交流中谈了自己的看法,后来被媒体获知讲课内容,再附以“名人效应”传播,这是一个互相加深、相互影响的过程。
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只剩一个行业就齐全时,无疑会引发大家的猜想,因为房地产与经济的关联度比较高,所以假消息有了传播的假设空间,而媒体刻意找名人炒作无疑放大了这种作假倾向。而权威消息的缺乏也是假消息乘虚而入的因素。和其他产业振兴规划的报道不同的是,所谓的房地产振兴规划始终没有来自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消息,同时所有的首发报道也非来自权威主流媒体,除了成思危相关言论的报道外,还有一家媒体声称他们得到了住房和城市建设部某官员的证实。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宣传处处长侯召迅曾撰文指出,个体炮制+小众追捧+网站失察提供平台甚至直接造谣并推进传播+大众轻信盲从+广泛传播,最终形成了虚假新闻信息的舆论场。
在规范网络虚假新闻的同时,也要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即限制了网民发表言论和发布真实新闻的的自由,那就等于“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有时候,网络上流传一条假消息也许传播面还不是很大,如果传统媒体也参与进来,降低判断采集信息的标准,势必会引起更大的混乱,丧失公信力。
4.近年来,报纸上“纠错”式新闻屡见不鲜,且大有增多的趋势。这个现象既让人喜,也让人忧,喜的是,它反映了我们国家新闻事业的活跃,出现虚假新闻就有人出来澄清、纠正,不使谬误继续传播;让人忧的是,“纠错”式新闻增多,说明需要纠正的虚假新闻还很多,有媒体刚刚刊登的消息,很快就有别的媒体出来纠错,称前者报道有误,是虚假新闻。如:
2008年12月13日,北京有媒体刊登消息《南北大众年底可能暂时停产》。文中说,“上海大众将从本月中旬至明年1月初停止整车生产半个月;与此同时,一汽大众也传出了将暂时停产的消息。”第二天,新华社就播发专电称《传言有误,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不会停产》。消息中说,“记者14日电话采访了这两家企业,回答说消息不准确,两家企业目前都在正常生产,不会停产。”
2009年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刊登消息说:“北京市今年不会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消息称,“此前有媒体报道,北京市环保部门透露,今年北京市将征收机动车排污费,并将适时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而“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日前证实,到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发布任何有关机动车排污费的政策规定,北京市2009年也没有此项安排。”
2009年1月7日,北京一家报纸刊登报道称,“针对媒体报道‘住房公积金用于汽车消费’的消息,记者多方核实,最终了解到——住房公积金买车,这事不可能。”
2009年1月18日,有媒体报道说,“国足领队蔚少辉怒斥假新闻,激动得哭了起来。”文中说,“蔚少辉表示,‘有一条假新闻自己看后很生气。这则新闻的主要内容是知情者爆国家队内部人心涣散,殷铁生有可能辞职。’‘其实很多记者是没有经过任何采访就写出了这样的报道,我们的舆论环境能不能好一点,真实一点?’”
5.八年前首次评选年度十大假新闻时,《新闻记者》杂志主编吕怡然专门配发了一个编者按。在这个编者按里,吕怡然表示,但愿这次的评选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然而八年过去了,“年度十大假新闻”仍然在一年年地评选着。作为评选十大假新闻“阳谋”的“始作俑者”,吕怡然心情复杂。2008年年底,当“年度十大假新闻”再度出炉时,《新闻记者》的编者按里说:“抗战八年,虽然漫长,终获胜利。然而,评选年度假新闻,也已经整整八年,却尚未见到胜利的曙光。可见新闻打假之难!这是八年前我们不曾想到的。原以为只要竖起新闻打假的大旗,呼啦啦立马就会聚集起浩浩荡荡的讨伐大军,不消半个时辰,假新闻便‘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如今反思,我们过于善良,高估了媒体人的自律力;我们过于天真,低估了假新闻的生命力。现在方知,因为毒草的孳生,离不开合适的土壤,光拔草而不除根基,必定如春韭,割了一茬又一茬。看来,这场持久战恐怕远无停战之日。也罢,八年之后,让我们从头再来!”
2009年2月,吕怡然收到一封某媒体的来信。针对一则“济南军区某红军师侦察连两名侦察兵在前往汶川县映秀镇抗震救灾途中牺牲”的年度假新闻,信中解释说:“采访这条新闻的记者非常辛苦,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采访写出的新闻,还被评为假新闻,太过分了。而且记者也不是凭空捏造,是从部队首长那里听到的新闻线索。你们坐而论道,不知道实际情况,就乱评。”吕怡然说着,无奈地笑笑,他对记者不无感慨地说:“这个理由未免牵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事不一定就是好事。不可能因为辛苦,假新闻就变成真新闻了,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另外,我们所有的评选都是有证据的。”
而另一则关于“六旬老人考取清华研究生激励儿子”的报道,“全国好多媒体没有尽到核实的责任,就纷纷转载报道。事后该记者称已经同清华大学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老人并非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读研究生,而是在该校中国画高级研修班脱产学习。可见核实工作并非难如上青天,不过是举手之劳。这就是缺乏基本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的表现。记者采访时不核实,发出来后再道歉,这不是故意让假新闻出笼吗?”吕怡然显得有些气愤。
对于《新闻记者》和吕怡然自己来说,每年的“十大假新闻评选”也承受了各方面的压力,各种关系网在“评假”时都或明或暗地发挥作用,希望不要把假新闻评上去;也有的领导认为《新闻记者》作为上海市的地方媒体不要过多干涉外地媒体的事情。“这些都是很为难的事情。但八年来‘年度十大假新闻’没有退缩,绝大部分评选都是经得起检验的。”吕怡然说,“希望藉此为记者的工作敲响警钟。”
6.2009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一些文化界的政协委员对某些媒体发起“攻击”,成了政协会上的“另类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在谈到一份杂志对她所做的报道时,颇为愤慨地说:“除了我的名字是真的,其他全是假的!”据说这是一份发行量极大,名气不小的杂志,曾经两次报道倪萍,每次都有5000余字,但是从来就没有采访过她。倪萍对此不满,而编辑还劝阻她:“您别起诉我们了,我们说的可都是您的好话呀。”
无独有偶,同为政协委员的歌唱家郁钧剑听了倪萍的“控诉”马上表示,他也遭遇过类似的事情,也是那本杂志,发表过一篇文章,介绍他和妻子如何相亲相爱,但是,“除了我和我爱人的名字是真的,其他全是假的。看完文章我自己都觉得肉麻。”同样,编辑部给郁钧剑的答复也大言不惭:“文章是我们编的,可都是说您好话的呀。”
而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的“待遇”也很惨,他说曾有媒体绘声绘色地报道他带一个受资助的孩子出国,他女儿又如何经营着一家大型文化公司。姜昆说,“连我都不知道,记者就报道了,令人哭笑不得。……我劝这些人自重!”
政协委员们不约而同地指斥传媒的虚假报道并非巧合。这恰恰表明,有些传媒全然无视新闻真实性原则,践踏职业道德,挑战职业规范,已经到了明知故犯、为所欲为的境地。诸如此类的现象早已发生,并仍在不时地出现,只不过在政协会议上,文化界名人云集,展开了一场“集体控诉”罢了。那些惯于和善于造假的记者编辑,荣辱不分,是非颠倒,把编造故事和新闻报道完全混淆,把弄虚作假移花接木当作家常便饭,根本就没有羞耻感、责任心。
可惜,尽管时常听闻有人抱怨这些传媒的肆意造假,他们却一如既往我行我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并未真的诉诸法律,甚至也未向主管机构举报投诉,致使造假事件每每不了了之。何况,有些造假确实“都是说好话呀”,似乎并未侵害他人的名誉,告他什么呢?于是,客观上便是宽容纵容,为虎作伥,导致虚假新闻报道没完没了、无休无止,传媒的公信力遭受莫大的损伤!
7.新闻贵在真实和客观,这是新闻界的金科玉律,也是新闻从业人员和媒体机构应该恪守的基本准则。然而,时有发生的虚假新闻却让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人在搞虚假新闻?为什么要炮制虚假新闻?炮制虚假新闻的媒体及记者,其客观公正何在,其职业道德何在?
应该看到,在媒体的市场化浪潮中,一些新闻从业者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践踏职业道德底线,或捕风捉影、胡编滥造地传播尚未被证实的小道消息,或无中生有,凭空炮制出能够引发轰动效应的“独家新闻”。在某种程度上说,产生虚假新闻的根源是媒体的商业化追求。一些媒体在竞争中被蒙蔽了良知,经营意识增强的同时道德意识却在逐渐减弱。它们为了吸引受众眼球、制造轰动效应,为了追求高点击率,在竞争中求得一席之地,放松了对新闻的把关。被视为新闻的生命的“真实、准确”,成了次要甚至可有可无的摆设。这种蓄意炒作的方式,不仅违背了媒体的基本职业操守,也给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损害。虚假新闻泛滥的背后,显示出的是千疮百孔的媒体信用。而信用的缺失则在受众中引发“破窗效应”,当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多地发现,新闻媒体也存在着“说假话”、“乱说话”的情况时,媒体公信力也轰然坍塌。
如此强调虚假新闻的社会危害性,并非危言耸听。毕竟,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信息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等都有了相当大的不同。虚假新闻也随着网络功能的日益强劲,传播面、影响力也愈加广大。“80%的人开始发言,沉默的大多数夺过了少数人的麦克风和摄像机,人们从精英背后走出来,话语权平等!这就是长尾时代。”在长尾时代,新闻传播逐渐由传统的媒体主导变为以平权为特征的双向传播。在这种环境下,媒体的任何失误和过错,都会被放大再放大。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更是媒体形成影响力、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基础。为追求轰动而造假,轰轰烈烈之后,不仅个人身败名裂,更会让整个新闻行业、所有媒体从业者为之蒙羞。不难想象,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和诚信代言人的媒体都在“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之时,就不仅仅是媒体公信力的下降,而是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和不信任的加剧。一旦媒体与受众间的“信任”被打破,付出的代价将无法估量。
8.曾一度备受指责的“史上最牛官腔”,被媒体证实纯属子虚乌有。通过当事人、现场亲历者和沈阳消防影像资料的多方对证,地震时北川县政法委书记张周凯并没有喊“救救我,我是张书记”,此语乃是南方某报纸凭空捏造出来的,该报道则是一条虚假新闻。
一条引起社会巨大争议的热点新闻竟然是假的,这一亵渎新闻职业的恶劣事件,不啻为一桩丑闻。这样的记者,这样的媒体,其职业道德何在,其客观公正何在?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虚假新闻的存在是新闻界的耻辱。实际上,当初“最牛官腔”报道出来的时候,就有不少人质疑,并且呼吁理性看待这一事件,但在歪曲渲染和恶意嘲讽占舆论上风的时候,这些声音被人们有意无意地忽视了。好在,假的终究会被揭穿,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这种极不光彩、极不职业的造假行为终究令人们鄙视。
9.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朱伟峰将虚假报道归纳为四种:虚新闻、假新闻、恶新闻和劣新闻。他解释说:“虚新闻带有文学色彩,建国初期的一篇报道就较为典型。那篇新闻讲述的是一位中年妇女到银行取款,人民币被大风吹到地上,好心的路人们纷纷帮其捡回,最后发现钞票还多出一张。这篇新闻当时被评为好新闻奖,但最后发现是假的。虽然此种新闻并未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系记者编造、并不客观真实,一定程度上会损害媒体公信力。假新闻则是从头至尾由记者一手炮制,且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及后果,引起受众恐慌,例如‘纸包子事件’。恶新闻即媒体机构或记者出于别有用心的目的,严重歪曲事实真相,甚至进行恶意诋毁和炒作,以达到其险恶用心,背后往往有推手和利益集团在内。一条恶新闻有可能导致一个企业的破产、一个家庭的破裂、一个生命的结束。劣新闻则主要是指失实新闻,它是记者本身素质不高、知识掌握不全面、考察问题时不细致、写作时张冠李戴等原因造成的”。
杜绝虚假新闻、失实报道,确保新闻事实准确,维护媒体公信力,是各报刊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朱伟峰认为,应加快新闻出版体制的改革步伐,尽快建立合理、健康的报刊运营体制;在队伍建设方面,要建立稳定从业队伍的良好制度,规范报刊出版单位的用人制度,建立健全采编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尽快推出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和规范的人才评价体系;有关部门应在新闻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建立新闻队伍人才库、中级记者和高级记者数据库、媒体单位领军人物数据库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要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一线新闻记者的教育工作,毕竟一线记者是新闻的第一道关口。“希望新闻从业者都将新闻工作当作一生的事业来奋斗,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而不仅仅简单地将其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在媒体企业化运作的大背景下,记者的职业安全感不强,要通过健全采编人员保障制度等措施,尽快避免‘新闻民工’现象持续下去。”事实上,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记者职业使命感的同时,杜绝虚假报道,还需要建立新闻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都参与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制度。朱伟峰说,“新闻出版总署为此专门成立了举报中心和举报热线,读者如果发现虚假报道,可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打击虚假新闻的健康氛围和环境。”
10.形形色色的虚假新闻让人真假莫辨、虚实难分,给社会和媒体本身带来了严重的伤害。美国百年大报《纽约时报》曾在2003年5月自揭家丑,披露该报记者杰森·布莱尔肆意杜撰、捏造假新闻,引发美国公众对媒体职业操守的质疑。美国发行量最大的日报《今日美国》随后也曝出丑闻,其王牌记者杰克·科利被指证在过去十几年里蓄意捏造和杜撰了至少8篇重大新闻,其中有的竟还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提名。丑闻曝光后,报纸和普利策奖的信誉都大受损伤。布莱尔事件不久后的一次调查表明,只有46%的美国公民认为《纽约时报》“非常可信”。同时,假新闻使得《纽约时报》公司股价从2002年中最高点53.80美元一路下跌到约37美元,股票市值缩水约31%。因此,对各国政府和媒体而言,如何减少乃至杜绝虚假新闻都是一个必须面对和重视的问题。
西方媒体注重完善法律和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防治假新闻。英国没有新闻法和出版法,对报纸内容没有专门的法律规章制约,但是对广电媒体的管理较为严格,政府按照国会的条令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时还颁布广播电视法案,对责任和节目内容等有非常详细的条文约束。美国的新闻法则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核心在于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的权利以及公众知情权等其他权利,同时还通过《诽谤法》等相关法令对媒体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进行法律制约。如果当事人名誉受损,以诽谤罪起诉媒体,记者又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媒体将被罚以巨款。
一般而言,惩治机制的缺位会导致假新闻的泛滥,进而影响到新闻质量。如今西方的主流媒体,针对第一类“低层次”假新闻的惩治机制比较到位,出现关键性事件的时候也能做到迅速出击、杀一儆百。 1998年英国独立电视管理委员会就曾对虚假制作纪录片、违反各商业电视台协作一致的节目守则的卡尔顿电视台处以200万英镑的巨额罚款。该委员会同时宣布:“已经严肃考虑过是否应该缩短卡尔顿电视台的执照期限。”2000年,德国新闻记者弗兰克·谢兰克因在车臣事件的报道中“编造谎言,蒙蔽观众,违背了记者的职业道德”被开除。
为了避免对簿公堂和因败诉而导致的资产损失,英美媒体更倾向于选择自律机制。自上世纪后半叶以来,随着社会责任理论的诞生,西方国家纷纷加快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建设步伐,形成了以英国、德国为代表的通过议会立法建立新闻评议制度和以美国、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在新闻媒体内部建立严格的内审制度这样两种形式的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机制,为很多国家所效法。
行业监督使得造假的媒体与记者受到空前的舆论与名誉压力,而部分媒体内部的独立监察员制度,则能够在该媒体内部进行及时监督与纠错。《纽约时报》特有的更正制度与《华盛顿邮报》代表的独立监察员制度都是美国媒体自律的典范。而在英国诸多大报中,《卫报》及其姐妹刊物《观察家报》都采纳了独立监察员制度。《卫报》的记者章程也有相关规定:记者有责任尽快修正重大错误,有义务和独立监察员坦诚、公开地合作,一旦发现犯下任何错误,必须及时向独立监察员汇报。
网络新闻具有传播速度快、存储空间大、互动性强等优势,但同时,网络匿名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也使得网络监管困难重重,为虚假新闻的泛滥提供了快车道。
土耳其通过一项互联网管制法令,规定“对于发布虚假新闻、诽谤或类似内容的网站要处以8.5万美元以下的罚款。”西方社会也通常希望通过立法来治理网络虚假新闻,尽管人们对于“保障言论自由”与“互联网内容管制”之间的关系问题还存在很多争议,但是,界定互联网的言行准则、对互联网的言行进行法律规范仍是西方网络媒体最基本的做法。
自身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也是目前各国网络媒体防治虚假新闻的有效途径。新加坡设立了国家互联网顾问委员会,通过随时提出咨询建议,为互联网的发展提供健康、有序的环境;日本总务省主管媒体的机关则主动邀请ISP运营商、软件开发企业及消费者代表组成自律性组织,并引进分级管理制度,待组织成立并正常运作后,政府则退出该组织,完全依靠民间组织的力量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监督并实行行业自律;英国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理时贯彻“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主要通过英国网络服务商于1996年9月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网络观察基金会来实行。为鼓励运营商自律,英国网络观察基金会于1996年9月与网络提供者协会、伦敦网络协会两大ISP协会共同发表一份《安全网络:分级、检举、责任》文件,以此作为运营商自律的基础,之后又由50家ISP运营商组成的协会联合草拟一项运营商行为守则,作为运营商自律的规范。美国的网络行业组织也在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如美国电脑伦理协会制定了“十诫”,美国互联网保健基金会的网站规定了八条准则等。
尽管通过互联网传播的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但拒绝虚假新闻几乎是所有发布新闻信息的网站的明确承诺。《坦帕论坛报》的守则是:“不能因为互联网的独有特点而降低我们判断、采集和传播信息的标准。”《林肯每日星报》说:“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充分扎实的核实,而且必须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标准。”《罗阿诺科时报》则规定:“不得引用任何来自网站上的貌似事实性的信息,除非你确信这家网站的权威性或对这条信息进行了独立核实。”
三、申论要求
1. 用200字左右的篇幅,概括出给定材料的主要内容。(20分)
2. 结合给定材料,用250字左右的篇幅分析虚假新闻屡禁不止的原因。(30分)
3. 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进行论述。要求内容充实,论述深刻。(50分)
参考答案
1. 答案提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然而近年来,国内虚假新闻大有蔓延之势,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新闻界的信誉,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虚假新闻制造传播的主要原因有权威信息不畅和应急反应缓慢、追逐经济利益、媒体行业自律不够、从业者素质较低等。打击虚假新闻,除了以新闻职业道德约束为行业惯例外,还需要有法律法规的制约,特别是应严格追究制造传播虚假新闻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2. 答案提示
虚假新闻屡禁不止既有新闻单位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客观环境的不良影响的因素。
(1)主观因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不够系统不够牢固;采编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不适应要求;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媒体在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时把握不准方向;媒体内部管理工作不完善,未能及时根据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新闻队伍的变化填补管理制度上的缺失等。
(2)客观因素: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因素、社会上追名逐利的不良风气对新闻从业人员产生影响,导致少数新闻工作者丧失了职业道德和职业追求。
3. 参考范文
铲除虚假新闻 坚持真实性原则
以真实为生命的新闻报道,现在不时面临假新闻的侵扰:虚假报道、虚假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出现在不同媒体上。对于社会和受众,这是严重的伤害;而对于新闻界自身,这是致命的毒瘤。
客观事实,是新闻报道的第一要素,可以说,坚持新闻的真实性,是对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有很多优秀的新闻记者为新闻的真实,不惜付出一切甚至牺牲生命。
但是,在新闻事业蓬勃、健康发展的同时,一些虚假新闻也出现在我们的新闻报道中,不但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也给国家、社会带来危害。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性在今天之所以越来越突出,是因为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信息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等都有了相当大的不同。比如,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一个小报的假新闻一般只能影响到它有限的读者。但这条假新闻如果被转载在网上,再连续转载,其影响力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必须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确保新闻宣传导向正确。
一是树立正确的新闻真实观,加强新闻从业者的道德修养。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实话,不弄虚作假,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力求全面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真实性。采写和发表新闻要客观公正,不得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发泄私愤,或作不公正的报道。广大新闻从业人员要从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立场出发,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修养,提高坚持真实性原则的自觉性。
二是增强法制观念,防止新闻侵权。由于法制观念淡薄,导致虚假新闻出现的情况很多,危害性也很大。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掌握好“法”与“非法”的界限,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法人和公民的各种合法权益,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侵权、毁誉现象,对那些确实由于新闻报道失实造成侵权、毁誉及其他恶劣影响的,有关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同时承认错误、做出更正。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除了新闻媒介内部自身要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筑牢固坚实的“防假堤坝”外,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新闻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对虚假新闻、对虚假新闻记者严肃查处。同时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新闻界、新闻从业人员的监督,及时揭露虚假新闻的骗局,及时揭穿虚假新闻记者的嘴脸,形成虚假新闻人人喊打的合力,营造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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