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何让“夹心层”受益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对外发布。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同,“公租房”供给对象是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也即通常所说的“夹心层”。《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意味着住房保障范围的扩大,更为重要的是,如果该项措施能够尽快落实到位,将有效遏制商品房价格的再度上涨。
在国内房地产供给体系中,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断层问题——保障房仅针对低收入与最低收入群体,而商品房价格则远超普通公众的承受能力。大量的中等收入群体,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白领阶层,其住房需求难以获得有效的制度保障。而这部分社会群体因为面临结婚、落户,具有典型的房地产“刚性需求”,他们的市场行为决定着房价趋势的变化。
之前的房地产调控结果已经表明,如果针对“夹心层”的刚性需求缺乏政策支撑,任何已有的调控政策效果都可能丧失。因此,公租房的出现,并不仅是解决中等偏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事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成败。换言之,如果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就意味着引起房价上涨的“导火索”被熄灭,房地产市场整体供需结构将趋于合理。如此,调控政策才能够获得更充分的发挥空间,长期以来的房价上涨惯性才能够被有效遏制。如果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体现了公共政策的救济属性,那么公租房则更能体现避免经济大起大落的公共政策的宏观调控功能。
但必须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的公租房政策仍处于刚起步阶段,以当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形势而言,相关政策推进应当遵循高效持续原则,才能够让公租房政策效果真正得到显现。事实上,国内公租房建设的最大问题在于供给规模严重不足。中国城市人口规模极为庞大,动辄百万计的城市人口使得公租房建设规划必须要有战略超前意识。与统计部门重点监测的国内70个大中城市相比,今年全国计划兴建的37万套公租房,平均到每座城市不过5000套左右,显然无法从根本上满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更何况,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实际情况表明,地方政府的实际建设规模往往还要落后于规划数量。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两点,即引入行政问责机制与市场化的规范运作。其一,必须要强化地方行政部门职责,一方面中央财政要扩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另一方面对于地方行政部门拖延公租房建设的行为,须明确建立问责机制。其二,海外公共租赁房建设的经验表明,政府提供并不意味着政府建设,通过面向市场进行招标建设,能够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效率,从而尽快解决供给规模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