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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立专家库服务价格监测预警

发布:2010-06-24 09:25: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物价局23日发布《浙江省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咨询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将设立由专业技能、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库,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测预警、分析预测和调控水平。

  而且,市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库,县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视情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库。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库成员由政府部门、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等领域中具有较高造诣的资深专家组成。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由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并统一颁发价格监测预警专家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参与咨询活动的状况,重新进行调整或续聘。

  浙江省物价局表示,专家主要职责包括: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对相关行业市场和价格情况的咨询;定期或不定期应约对价格形势、相关行业市场和价格走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调控和监管意见等。

  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了解,专家不领取固定薪酬,接受或参加咨询活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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