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教育局招13名高中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13名。具体招考学科和指标数详见附件。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教育人事网(http://jyrs.cixiedu.net)、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浙江公务员网(http://www.zjgwyw.org)等相关网站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列入第一批重点本科招生院校的2010年浙江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
2、浙江生源高考入学上第一批重点本科线的省级师范类201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3、2010年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应届毕业生;
4、具有教师资格的慈溪户籍社会人员(以2010年3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4、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研究生除外,2010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取得证书时间可放宽到2010年7月31日)。
6、应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如没有相应报考学科,可报考相近学科。社会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报考。
7、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考生应确定并选择1个学科报名,不得兼报初中、小学教师。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学科,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1、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0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到市教育局(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报名。
2、报名提供材料。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慈溪市外生源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3、缴纳考试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40元。
4、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0年4月15-16日,凭本人身份证、报考发票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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