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环境税不能只拿车主和农民说事儿
报道中说,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30%,对城市空气污染影响很大。在农业源污染中,比较突出的是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畜禽养殖业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分别占农业源的96%、38%和56%。
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一旦开征环境税,首当其冲的就是机动车主和搞养殖的农民。谁污染环境谁出钱,这似乎天经地义,机动车和畜禽养殖业是污染环境的“罪魁祸首”,征点税按说也理所当然。但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远非收点环境税所能解决。
比如,汽车的污染就和多种因素有关。发动机技术先进的程度、汽油品质的高低,都对污染物的排放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而这些显然并非车主的责任,如果一味向车主征收环境税,似乎打错了板子。提高燃油的燃烧效率、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力度、建立起高效低廉的公共交通网络,这些都是降低尾气污染的办法,其中大部分都是政府的责任。
而畜禽养殖业不但是城市“菜篮子工程”的基础,更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还处于粗放经营阶段的中国农民,一缺技术二缺资金,显然没有彻底解决污染的办法。对他们征收环境税,只能提高他们的养殖成本,最终抬高肉蛋奶等产品的价格。不但不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还会增加普通消费者的负担。治理养殖业的污染源,不管是大力发展农村沼气,还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等等,更需要的是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投入,而不是对农民征税。
国家制定政策,应该以民生为第一原则。发展当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同样,保护环境也不能以牺牲发展为前提。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温总理就曾表示,要求还有大量人口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发展中国家承担超出其应尽义务和能力范围的减排目标,是毫无道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决不能以延续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和落后为代价。这同样适用于国内政策的制定,环境税的收取不应以伤害民生为原则。
过于迷信经济杠杆,好像不管什么事一收钱马上就能解决的想法是不正确的。如果不考虑中国发展的现状,不考虑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仓促征收环境税,除了增加百姓的负担,不可能收到预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