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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公告

发布:2010-02-06 08:17: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浙江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0年3月6日-3月7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在3月5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后发放)。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于当天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地点为:浙江财经学院文华校区(东方学院),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0年3月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杭州华洋宾馆,地址:杭州古荡湾塘苗路1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时间为9:00-17:00。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待业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

6.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论坛)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为原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外地考生食宿安排

我局为参加面试的外地考生免费提供食宿,其中:

3月6日面试的考生,免费食宿提供时间为3月5日上午至3月7日上午;

3月7日面试的考生,免费食宿提供时间为3月5日上午至3月8日上午。

考生住宿为2人住一个标准间。不接受我局住宿安排的考生,食宿由考生自理。

杭州市区(含在杭高校)考生不安排食宿。

七、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571-85278490,85270992。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浙江国税网站公布(www.zjtax.gov.cn),请考生留意我局网站。

  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及面试地点公交线路

  附件2: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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