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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发布:2009-11-18 08:08: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浙江省民政厅优抚处日前发布消息称,目前,全省11市的市级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均已出台,70%以上的县级单位制订了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全省新的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在医疗、住房保障方面,浙江省利用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救助 

制度,制定了各类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待遇,较好地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城镇优抚对象从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购买现承租公房等方面给予优惠,农村优抚对象住房困难需要修建的,由当地政府帮助解决。

浙江省民政厅表示,从乘坐公共汽车,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借阅图书,游览公园、名胜古迹等方面拓展了对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范围和内容,并增加了现役军人享受优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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