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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所有行政村年底都有劳动保障协管员

发布:2009-11-16 08:07: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温州市政府近日决定,明确市区所有行政村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组织机构,全面构建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 

    根据温州市政府的规定,村级劳动保障平台称为劳动保障站,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各一台。原则上每站配备一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200户以下的行政村可聘用兼职人 

    专职协管员的选聘由各行政村推荐,报乡镇、街道审核,经区人事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乡镇、街道聘用,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同期职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社保费用。兼职协管员与村委会签订聘用合同,市财政给予600元/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温州市政府指出,对于协管员,市、区两级政府还将根据各行政村的年度考核情况,每年给予5000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具体标准为200户以下的行政村5000元/年,200户至800户的行政村7000元/年,800户以上的行政村1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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