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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9.65%

发布:2009-09-23 08:30: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记者近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余杭区医疗保障“2+1”政策得到充分肯定,全省各地广泛学习借鉴余杭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

    余杭区从2007年开始全面建立医疗保障“2+1”政策框架,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了余杭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余杭居民纳入到了同一制度范畴,使余杭区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享受同一医疗保障水平。

    该制度实施以来,余杭区将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卫生部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职能全面划转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从而统一了医疗保障工作的管理体系;将全区各类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到了统一的“2+1”政策框架内,真正确立了“城乡统筹,全民覆盖”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同时,对全区定点的17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联网建设,使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看病也能直接刷卡报销,实现了“村村通、站站报”,从而有效整合各项资源,提高了服务和工作的效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把落实利民惠民举措,提高保障水平作为重点,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使受益面更广,受益率更高。一方面提高了筹资标准,200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60元。另一方面又扩大报销范围和比例,200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报销范围扩大,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今年又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首次将省市医院门诊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还提高了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并对相应范围内的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连续3年以上参保人员、二次补偿申请参保人员给予优惠报销政策。

    据统计,目前余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50.9万人,参保率从2004年的90.22%上升到目前的99.65%,城乡医保基金支出从2006年的4114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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