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申论指导

申论热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5)

发布:2009-09-17 08:26: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做到“六个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加强“三个建设”、“完善管理、激发活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建设和谐社会重点在于:正确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扩大就业,缩小国内不平等程度,解决三农问题、社会安全问题和教育不平等问题。

“四个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促进法治型国家和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