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保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出台
为规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理执法,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若干意见》,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
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对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归纳,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个阶次或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阶次,特别复杂的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阶次。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各个阶次规定了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违法安排怀孕女职工劳动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裁量标准:有4种情形属“情节严重”:4人以上的;4个班次以上的;累计8小时以上的;安排距预产期不足15日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责令改正,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违法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要受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裁量标准:“严重违法行为”是指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价值500元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招用的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有资格证
法律依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5人以上的,属“情节严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详细内容可登录河南政府法制网或河南劳动保障网查询。
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对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行政处罚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归纳,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划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个阶次或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阶次,特别复杂的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阶次。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对各个阶次规定了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违法安排怀孕女职工劳动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裁量标准:有4种情形属“情节严重”:4人以上的;4个班次以上的;累计8小时以上的;安排距预产期不足15日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责令改正,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违法收取劳动者财物的要受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裁量标准:“严重违法行为”是指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价值500元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招用的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有资格证
法律依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裁量标准: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5人以上的,属“情节严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其配套制度详细内容可登录河南政府法制网或河南劳动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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