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江北区甬江街道位于宁波市北面,总面积20.28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个社区和2个居民会,2008年GDP达16.31亿元,实现财政收入3.83亿元,经济发达,社会和谐。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其中征地拆迁岗位1名,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市江北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09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年龄要求:男性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要求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岗位要求:
1、征地拆迁岗位要求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且有从事街道(镇)征地拆迁工作经历。对从事街道(镇)征地拆迁工作满2年的男性,年龄可放宽到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综合岗位要求从事街道工作满3年或从事行政村工作满5年。对2008年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经历不限。
(五)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09年7月29 日上午9:00——下午5:0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所需证件、材料:应聘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本次相关考试。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数3倍的,相应取消招聘指标数。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见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内容:综合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征地拆迁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征地拆迁相关知识。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的5倍(不足5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即最后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无异议的才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甬江街道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
1、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本街道商人事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甬江街道87636781,87631245。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87668183。
3、本简章由甬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