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三

发布:2009-07-22 09:59: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1.依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A.国家副主席  B.中央军委副主席

C.国务院副总理  D.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答案】A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有多少人出席会议时,召开会议才是合法有效的?(  )

A.二分之一以上多数  B.过半数

C.三分之二多数      D.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答案】B   

3.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B.自治州的人民法院

C.自治县的人民政府  D.自治旗的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4.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 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答案】D

5.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 德才   C 具体的工作实绩   D 工作效率    

【答案】C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