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市2009年公开招考录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浙江省兰溪市2009年公开招考录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决定公开招考录取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招考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见《2009年兰溪市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专业要求以《专业审查办法》为准。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0日、21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溪西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二寸正面白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5、符合条件的考生7月28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准考证。
已确认的公开招考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核减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考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招考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总成绩及笔试成绩都相同,再次加试笔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考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或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查询有关通知,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9--88891752。
本公告由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attach]6063[/attach]
2、[attach]6064[/attach]
3、[attach]6065[/attach]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更多报名信息请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
依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决定公开招考录取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招考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见《2009年兰溪市事业单位招收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专业要求以《专业审查办法》为准。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0日、21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四楼多功能厅(溪西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二寸正面白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5、符合条件的考生7月28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准考证。
已确认的公开招考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核减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考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其他招考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和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总成绩及笔试成绩都相同,再次加试笔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用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考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或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查询有关通知,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9--88891752。
本公告由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attach]6063[/attach]
2、[attach]6064[/attach]
3、[attach]6065[/attach]
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更多报名信息请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jgwy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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