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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县部分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招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7月4日至7月8日报名

发布:2009-07-01 10:36: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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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县政府《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9〕28号)等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选调计划

全县计划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考人员的性质

全县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人才派遣制,第一年为试用期,表现优秀的第二年起为事业单位派遣制正式员工。派遣制正式员工派遣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三、招考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对象限绍兴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招考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采取网络报名,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09年7月4日8时—2009年7月8日16时。

网址:http://www.ctcrc.com.cn中国轻纺人才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暂不作初审。县人事部门将于2009年7月6日、2009年7月9日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分别公布截至2009年7月5日24时和2009年7月8日16时全县各职位的报名人数。

2.资格初审

时间:2009年7月9日0时—7月11日24时。

县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09年7月13日8时—7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轻纺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专业);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24时。

4.现场资格复审

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2009年7月18日8:30—15:30;地点:中国轻纺城国际会展中心一楼

金柯桥大道与329国道交叉口西北角(金柯桥大道服装市场对面、329国道永利大厦对面)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已能出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社保手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实际居住在绍兴县行政区域内的非绍兴县户籍的考生,未婚的还需提供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本人或配偶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7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考、选调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布。

6.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选调按1: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考察由县人事部门会同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在中国轻纺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以2009年7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和所持有的房屋产权证为准。截止到2009年7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部分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09年7月4日止。

3、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7月18日现场资格复审时出示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报名费用。

4、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8412603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5682153。


绍兴县人事局
2009年6月29日

[下载附件]<2009年下半年绍兴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选调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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